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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绿政办发
  • 索引号
    lcxzfbgs/2026-00078
  • 发布机构
    绿春县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5-12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绿春县城市园林乡土及适生树种名录》的通知

大兴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中央、省、州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紧扣“绿美云南、美丽红河”建设部署,严格对标《云南省2026年城市园林绿化工作要点》部署要求,优先选用寿命长、抗逆性强、易管护、本土化适配的乡土树种,科学优化植物群落配置,营造近自然生态景观,从源头降低后期运维管护成本。经实地踏勘调研、公开征求意见等规范程序,立足县域乡土资源禀赋,由县住建局牵头,联合黄连山管护局、县林草局共同编制完成《绿春县城市园林乡土及适生树种名录》(以下简称《名录》)。该《名录》已通过专家评审,现予以印发,请各相关单位严格遵照执行。

一、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

充分依托报纸、电视、广播、新媒体网络、短信、户外广告牌等多元宣传载体,全方位宣传解读《名录》内容,常态化开展业务宣传和技能培训,提升群众认知度,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将《名录》宣传推广与县域对外推介、旅游品牌打造、生态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创建深度融合,统筹推广落地,切实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同步提升。

二、注重示范引领,全面推广应用

《名录》正式向社会公布后,各单位要多形式、多渠道组织开展宣传普及活动,积极引导广大群众主动支持、自觉参与乡土及适生树种推广应用,深化群众认知认同。坚持全域统筹、因地制宜,在植树造林、城镇绿化、公路沿线绿化、庭院绿化、乡村振兴等项目中优先选用名录树种,规模化栽植、特色化打造,形成独具绿春本土风貌的绿化景观格局。

三、压实工作责任,从严抓好落实

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负责《名录》宣传普及与推广应用工作,统筹修订完善城镇绿地系统规划,纳入绿化项目审批、设计、施工、验收依据,在全县域统筹推进乡土及适生树种普及种植,严格落实古树名木保护率100%、乡土适生植物绿地应用占比85%以上目标,凸显本土景观特色,守护生物多样性。依托国有苗圃资源,规划建设乡土树种繁育培育基地,保障《名录》内树种苗木供给,实现优质苗木自给自用。

县林草部门加大对各乡镇树种推广种植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常态化开展栽植技术、日常管护等业务培训,培育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全面提升乡土及适生树种规范化种植和管养水平。


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5月8日



附件【6.附件:绿春县城市园林乡土及适生树种名录(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