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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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cxswj/2025-0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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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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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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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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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水务局关于对绿春县沙才建筑经营部行政处罚的公示
绿春县水务局行政执法人员在腾条江(勐拉河)的背段巡查时,发现绿春县沙才建筑经营部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非法采砂活动,现依据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绿春县沙才建筑经营部处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的行政处罚,现予以公示。
咨询电话:0873-4332105,或者登录绿春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附件:绿春县水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绿水行罚字〔2025〕3号)
附件【附件:绿春县水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绿水行罚字〔2025〕3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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